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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空货运收费规定
日期:2015-01-07
一、国内航空货物运价类别

  1.普通货物运价

  a.基础运价(代号N)

  民航总局统一规定各航段货物基础运价,基础运价为45公斤以下普通货物运价,金额以角为单位。

  b.重量分界点运价(代号Q)

  国内航空货物运输建立45公斤以上、100公斤以上、300公斤以上3级重量分界点及运价。

  2.等级货物运价(代号S)

  急件、生物制品、珍贵植物和植物制品、活体动物、骨灰、灵柩、鲜活易腐物品、贵重物品、枪械、弹药、押运货物等特种货物实行等级货物运价,按照基础运价的150%计收。

  3.指定商品运价(代号C)

  对于一些批量大、季节性强、单位价值低的货物,航空公司可申请建立指定商品运价。

  4.最低运费(代号M)

  每票国内航空货物最低运费为人民币30元。

  5.集装货物运价

  以集装箱、集装板作为一个运输单元运输货物可申请建立集装货物运价。

  二、国内航空货物运价使用规则

  1.直达货物运价优先于分段相加组成的运价。

  2.指定商品运价优先于等级货物运价和普通货物运价。

  3.等级货物运价优先于普通货物运价。

  三、国内航空货物运计费规则

  1.货物运费计费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四舍五入。

  2.最低运费,按重量计得的运费与最低费相比取其高者。

  3.按实际重量计得的运费与按较高重量分界点运价计得的运费比较取其低者。

  4.分段相加组成运价时,不考虑实际运输路线,不同运价组成点组成的运价相

比取其低者。

  四、国内航空邮件运费

  普通邮件运费按照普通货物基础运价计收;特快专递邮件运费按照普通货物基础运价的150%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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